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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黄人社函[2011]25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人力资源(人事、政工)部门:

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低碳经济知识》专题培训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

三、培训时间及培训方式

201141日至1030日,4月开始受理全市企事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公共科目培训报名及教材发放并组织开展培训。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培训方式进行,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参加培训的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登记、申报,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具体负责继续教育的规划制订、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市人事考试院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组织实施,对公共科目培训实行统一教材、统一测试、统一验证、统一网络登记管理。

各(县)市、区人社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及四个统一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将本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培训的计划报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和市人事考试院备案。各城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的培训工作由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安排。

五、相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把继续教育作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一件实事来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筹合理安排,实现全员覆盖,切实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要加强继续教育统一管理,严肃培训纪律,严格收费标准,不断促进继续教育工作步入正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培训走过场、不注重培训质量、未纳入备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人社部门将不予认可、不予登记、不予验证,并依法责令重新组织培训。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服从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学习期间擅自辍学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未完成学习任务或培训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晋升、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报执业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延缓正常的工资晋档晋级。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6517009

      市人事考试院培训部6532191

 

 

 

 

                                         年三月九日

 

 

 

 

 

 

 

 

 

 

 

 

 

 

 

 

 

                 黄人社函[2011]25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人力资源(人事、政工)部门:

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1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低碳经济知识》专题培训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

三、培训时间及培训方式

201141日至1030日,4月开始受理全市企事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公共科目培训报名及教材发放并组织开展培训。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培训方式进行,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参加培训的人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登记、申报,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具体负责继续教育的规划制订、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市人事考试院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组织实施,对公共科目培训实行统一教材、统一测试、统一验证、统一网络登记管理。

各(县)市、区人社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及四个统一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将本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培训的计划报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和市人事考试院备案。各城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的培训工作由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安排。

五、相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把继续教育作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一件实事来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筹合理安排,实现全员覆盖,切实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要加强继续教育统一管理,严肃培训纪律,严格收费标准,不断促进继续教育工作步入正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培训走过场、不注重培训质量、未纳入备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人社部门将不予认可、不予登记、不予验证,并依法责令重新组织培训。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服从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学习期间擅自辍学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未完成学习任务或培训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晋升、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报执业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延缓正常的工资晋档晋级。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6517009

       市人事考试院培训部6532191

 

 

 

 

                       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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