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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度黄石市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9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黄职改办〔2019〕5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黄石市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2019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党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非教学岗位人员不得申报;

2.市、县(市、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在岗从事教研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职数管理

今年我市教育系列中级职称继续实行职数管理,具体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黄职改办〔2019〕5号)文件规定执行(附件1、附件2)。

三、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2号)、《湖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1号)、《湖北省党校(行政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19〕3号)、《湖北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00〕19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应将纸质材料报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考试院),纸质材料报送分别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装订目录》(附件3)或《其他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目录》(附件4)的顺序装订、报送,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申报人员材料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

申报人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注明姓名、单位,供办理资格证书使用。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手写填报《黄石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凯时尊龙首页须贴粘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打印、复印无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填报《黄石市中小学教师晋升级职称综合评价一览表》或《黄石市晋升级职称综合评价一览表》一式6份(填写1份,复印5份)。申报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

(二)审核工作要求

1、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前,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对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能力业绩及成果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用人单位推荐时,应将推荐方案、推荐程序、推荐标准、推荐职数、推荐对象及个人业绩材料等事项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分别在《黄石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签署“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和《黄石市中小学教师晋升级职称综合评价一览表》或《黄石市晋升级职称综合评价一览表》中的“单位意见”栏中签署“已审核,同意推荐申报”意见并签字盖章。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2、严格审查分级负责制。严格执行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分级负责制。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并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县(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同级人社(职改)部门对申报单位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申报,“双肩挑”人员情况等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照申报条件标准对申报人员材料复核,重点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水测成绩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申报,“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按管理权限报市职改部门备案。凡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评委会办公室应将材料退回重新审查;在审核中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六、评审材料受理起止时间

受理材料时间:2019年9月29日-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中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8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七、有关政策要求

1.凡申报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段或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2.高中学段的申报人员所学专业、现职称专业与从事工作岗位不一致的按破格条件进行申报(同属于大文科或者大理科范围内的视同正常申报,不作为破格申报),其他学段的申报人员不作此要求。

3.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的前置必备条件,但在量化评审时由评委会予以适量赋分。

其他事宜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黄职改办〔2019〕5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市人事考试院:0714-6532895  市职改办:0714-6513182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doc

附件2:2019年度事业单位职称推荐申报人员花名册.doc

附件3: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目录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目录.doc

附件4:其他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目录.doc

附件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中小学学校综合评议(评定)一览表.doc

附件7:幼儿园综合评议(评定)一览表.doc

附件8:学历学位信息登记表.doc

黄石市人事考试院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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