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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开发区·铁山区铁山街道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

为加快推进镇(街)园一体化发展,根据铁山街道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一)驻外招商人员2名

1.岗位职责

从事驻外招商工作。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5)具有2年及以上招商等相关工作经历;

(6)具备适应该岗位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7)政治素质较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8)有失信人纪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聘用。

3.薪酬待遇

实行一年考察期,考察期内按照区聘综合管理岗薪酬待遇标准执行;考察期合格后按照驻外招商薪酬改革四级岗位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二)项目建设人员1名

1.岗位职责

从事工程管理、服务项目落地等工作。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考虑。

(5)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6)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管理、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7)具备适应该岗位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8)政治素质较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9)有失信人纪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聘用。

3.薪酬待遇

按照区聘专业技术岗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三、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不含休息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携带《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底版)以及有效工作证明前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磁湖高新大楼324室现场报名,地址:黄石市黄金山工业新区金山大道189号,电话:0714-6397508。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进入后期笔试、考试环节。准考证发放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试

根据本次招聘的岗位特点,采取笔试 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以《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来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要求,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

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由开发区·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区保障局以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

(4)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实守信以及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份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由开发区·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落实薪酬待遇。

五、有关事宜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日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者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供一周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714-6397508(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2021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铁山街道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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